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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通义》由北京师范大学蒋丽梅教授编校,全书共39.2万字。该书列入《阳明学要籍选刊》,由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张昭炜主编。
黄宗羲的王霸义利之辨     黄宗羲  天理  人欲  王霸义利       2012/8/6
黄宗羲的天理人欲之辨是其思想的核心。在此框架下,形成了他的王霸义利之辨和经史结合之学术倾向。一路探索下来,我们发现,尽管黄宗羲似乎带来了某种新的元素,他依然是儒家学统的继承者。反而是其继承者对他思想的误解和片面化,才演化成了他现今的“经世致用”者和近代启蒙者之形象。
史义与中国传统历史哲学     历史哲学  中国传统  史义       2009/10/30
从中国传统学术的视阈入手,提出中国历史上对“历史”有一种三分法,即史事、史文、史义,进而指出史义即是中国的历史哲学;同时,本文还认为史义包含有“历史之大义”与“吾心之精义”两部分内容,并认为史义与西方历史哲学存在着一些重大差异。
本文认为,“使民相亲”,建立诚信的社会,是郭店楚简《性自命出》、《成之闻之》、《六德》、《尊德义》四篇简文共同拥有的思想内涵。因此,本文打破了这四篇简文各自独立成篇的局限,把它们在建立诚信社会这一思想上整合起来,抓大放小、穷源反本地对它们进行了系统地研究。本文不仅分析了这四篇佚籍在这一思想内涵统领下既各自独立,又彼此烘托的理论指向,而且从先秦儒家哲学的宗教性出发,论证了建立诚信社会三个重要的途径:...
摘要:“中国哲学”的本质是以哲学为方法对道学进行解释,“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可以而且必须蕴涵和表现为方法论问题,即以哲学解释道学是否合理。这种方法可以称为格义,其基本的言说方式是“中A是西B”。因此,合法性、方法论、格义与言说方式实际上是同一问题的不同表现。 要目: 一、破题:合法性蕴含的方法论问题 二、方法、格义与...
儒学创始人孔子及其继承者孟子、荀子,虽各处不同历史时期,但就社会大背景言之,他们都是春秋末到战国末的杰出思想家。其时,一方面,先进的封建制取反动的奴隶而代之,因而,使社会生产力获得空前发展;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大变革,社会道德水准也出现了下降趋势,私欲横溢,见利忘义的事枚不胜举。尽管这是暂的、非主流的,但它毕竟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有见利忘义的非道德行为,也必会导致见利思义道德意识的重建。在道德重...
二,孔孟荀义利辨证统一观  (一)高度重视物质利益。  民以食为天,吃饭第一,衣食住行乃人生之必须,只要不是傻瓜,不管什么人,也不管他以什么名目相标榜,即使所谓“脱离红尘”的人,都会深知此理。具有奋法向上入世精神的孔孟荀儒家学派,都是现实主义者,当然要予物质利益以高度重视。  首先,孔孟荀立足于人本哲学,都承认人对物质利益需求的合理性。孔孟荀儒家学说的核心是“仁”,“仁者人也”“仁者爱仁”。(《荀...
三、孔孟荀又特别重义  孔、孟、荀儒家不轻利是事实,他们又特别强调义的重要也是事实,如不承认这一点,也不是科学的态度。如孔子说:“君子义以为上”,(《阳货》)又说:“君子义以为质”。(《卫灵公》)孟子说:“三子者不同道,其趋一也。一者何也?曰,仁也。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告子下》),还说:“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离娄下》)当梁惠王向孟子问利时,孟子则曰...
——《大学》新读之一颜元《习斋馀录·言行录》称:“格物之格,王门训正,朱门训至,汉儒以来,似皆未稳。元谓当如史书‘手格猛兽’之格”,‘于格杀之’之格,即孔门六艺之教是也。”或许受明魏校《大学指归》启发,钱穆先生的《大学格物新解》引入同属《礼记》之《乐记》及其所蕴含的思维、意义相与发明,并将格物之“物”亦纳入致思范畴以求究格物致知的底蕴,大大拓展了学人的索解思路。身为文字学家的裘锡圭先生即意识到,“...
格物所由以发生展开的这个意义结构,其内容上是社会诸利益关系、思维模式的综合,功能上则是连接个体与社会、历史与未来的中枢。对“格物致知”为何必要?如何可能?过程怎样?目的又是什么?等等这些问题的讨论,都与其密切相关。格物的必要性首先来自儒家学派对整个社会组织结构由王道型向霸道型转变这一历史事实的否定性价值评价。儒家并不反对统一。“天下乌乎定?定乎一。”但是,孟子认为,唯有“不嗜杀一人者能一之”。(《...
人模象,自话自说。对儒门来说,这实在让人觉着多少有些尴尬。本文从时代的递嬗、儒家的立场、宗教的背景、人格的建构诸方面对《大学》进行宏观把握,给出自己对“格物致和”的论说,从学术史角度,是试图通过厘定“八条目”与“三纲领”的关系,印证“孔子之道”与“三王之法”的精神连接;从思想史角度,则是希望扭转宋儒以来的心性学诠释进路,从“述”与“作”的苦心孤诣中寻绎先贤所以立言之意,作为今天继承和发展的支撑。 ...
,万物也。”《荀子·正名》:“物也者,大共名也。”在这个“大共名”下,可分为:一、自然之物,即山川草木,鸟兽虫鱼;二、郑注“格物”之“物,犹事也”(整个《礼记注》,几乎均取此义)。三、志意情感,即所谓“心术”。我认为,在《大学》的文脉和思孟学派的著述中,训物为事并不十分有助于理解把握其思路(同时,我赞成新康德主义哲学家李卡尔特的观点:事件之所以有意义,就是因为有志意情感在),故本文只取一、三义。相...
有馀殃”,但置于全句脉络,此义不伦不类。致知既失解,由此而来的格物自然也只能附会牵强。某种意义上,前揭裘锡圭文之“引入先秦时代认识论的发展过程,对古人关于知与物的关系作全面考察”,就是为了帮郑氏训格为“来”之说补缀疏通。所不同的是,裘氏把郑氏笔下的“物犹事”的“事”重又还原成“物”,他认为此物乃祯祥之类。宋翔凤的《大学古义说》正是如此解读郑氏之说:“是格物者,诚、修、齐、治、平之效验也。”依“德者...
王阳明制义三篇     王阳明  制义       2007/12/6
《钦定四书文》为明清两朝制义的汇编,乾隆元年方苞等人奉旨编纂,用以颁行天下,“以为士林之标准”[1]。其中,“化治(指明成化、弘治年间)四书文”收有王阳明制义三篇,为通行王阳明文集所未收录的佚文。该书《凡例》云:“向来程、墨、房书、行书各有专选,今总为一集,惟程、墨于本篇人名下注记,余不细加区别。间有生前未与甲乙科,而文已行世,不可冺没者,亦并登选,俾皓首穷经之士,无遗憾于泉壤焉。”[2]“程”指...
义利双行,王霸并用          2007/12/5
南宋陈亮关于王霸与义利关系的命题,出自南宋朱熹所著《寄陈同甫书·回》,是其在同陈亮的论战中对陈亮政治思想的概括。他劝陈亮“绌去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而从事于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之事,粹然以醇儒自律”。义利双行,是陈亮针对当时盛行的义理性命之空谈提出的功利主义主张,他反对将义利对立,把义作为评价社会历史行为、政治行为的唯一标准,认为义要体现在利上,有利才能有义,两者缺一不可。他所谓的“利”,并不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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