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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缓刑相关记录73条 . 查询时间(0.108 秒)
罪犯姚毓琪,男,1984年1月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2020年8月21日,本院作出了(2020)沪0112刑初1600号刑事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姚毓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原判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现执行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以(2021)闵撤缓建字第2号撤销缓刑建议书建议本院撤销对罪犯姚毓琪的缓刑。本院于2021年8月1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发布单位】福建省人事厅 【发布文号】闽人发〔2008〕106号 【发布日期】2008-08-21 【生效日期】2008-08-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被判处缓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闽人发〔2008〕106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行政机关...
刑法第72条规定:“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是一种刑罚制度,而不是一种刑罚。缓刑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即是说,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了规定的条件之后一,可以在一定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缓刑考察,是指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依法确定的期限内暂缓执行已判处的刑罚,...
授权资本应当缓刑          2007/12/13
摘要: 公司的资本制度实际上只有两种,即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而授权资本制无疑是我郭公司资本是的未来方向。但是由于我国个公司法实行的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法定资本制,再加上现实国情的种种限制,我国只有先完善法定资本制,待时机成熟,再实行授权资本制。
我国刑法缓刑适用中的问题与对策          2007/12/12
缓刑作为一种刑罚制度,起源于西方,缓刑制度的产生是与自由刑的广泛适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自由刑,也就不可能适用缓刑,因为缓刑只是自由刑的一种特殊的执行形式。我国1979年刑法首次在法律上系统、全面地对缓刑制度作出了规定,吸收了建国以来司法实践中适用缓刑的经验。经过79刑法实施后17年的实践,于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对缓刑的规定作了重要的修改补充,使目前我国刑法中的缓刑制度更趋完善。经过97刑...
撤销缓刑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07/12/12
一、如何理解第77条中“判决宣告以前”的含义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即所谓发现漏罪应当撤销缓刑。这里的“判决宣告以前”,是指生效判决宣告以前,还是指未生效判决宣告以前,抑或有其他涵义,需要澄清,否则可能出现对缓刑犯如何处理的空白时段。我们认为,这里的“判决宣告以前”,应当理解为判决生效以前,亦即判决确定以前。理由是...
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问题探讨     缓刑制度       2007/12/12
一、前言“缓刑是当代刑罚制度的宠儿。”在刑事政策中被称为除刑罚和保安处分之外的第三支柱,并被视为一种具有“多元作用的独立性的刑法反应手段”。它集刑罚社会化、个别化、人道化于一身,符合刑罚发展的基本趋势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潮流。实践证明,缓刑对与教育改造犯罪人、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时至今日,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刑法中都规定了缓刑,而且,当代刑罚制度发达的国家,缓刑的适用率普遍相当之高。资料显示,在...
今后,北京法院对于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上,将严格适用非监禁刑,7种情形的贪污受贿犯不会被判处缓刑。这是记者从今天(28日)召开的北京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北京高院要求,要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同罪同罚,不能贫富有区别,职级有影响。对于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和其他职务犯罪的定罪处刑,要严格掌握法定减轻处罚的条件。对于不符合法定减轻处罚条件的,决不能为了判处非监禁刑而减轻...
缓刑撤销制度比较研究          2007/12/12
缓刑是一种有条件不执行刑罚的制度,缓刑人必须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管规定,并履行为其规定的义务,才能够最终免除刑罚的执行,如果缓刑人违反缓刑考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便有可能导致原来宣告的缓刑被撤销,实际执行原判刑罚。关于对缓刑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撤销缓刑,各国刑法因对缓刑人所规定的义务以及缓刑人应当遵守的监管规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同时也因对应当或者可以撤销缓刑的尺度把握的宽严不同而有所...
(1957年1月23日法研字第1885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56年8月28日(56)劳字第623号关于处理死缓案件的意见的报告已收悉。来文所提问题由于牵涉较广,暂时不能一一作具体答复,现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人,在缓刑期满后,按照他在劳动改造中的具体表现,应当再缓一年,但人民法院接到劳动改造机关送核材料的时间,是在缓刑期满一年以后的时候,即应从应立即执...
美国学者史卡培蒂与史蒂文生曾作过一个极为广泛而深入的缓刑对于少年犯影响的研究,研究对象是 1962 年元月至 1965 年元月间在新泽西州爱克丝县被判刑的16岁至18岁的1210名男性少年犯,他们对研究对象追踪至 1966 年6月底为止。这1210名研究对象被分为四组,最大一组为943名的缓刑组,其他三组为受缓刑以外处遇的少年犯。研究结果显示,缓刑组的再犯率远低于受其他处遇的组的再犯率,且缓刑组成...
缓刑是对危害较轻的犯罪分子判处一定刑罚,而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中外各国刑法都有关于缓刑的具体规定,缓刑是当代世界各国刑事惩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的缓刑仅指自由刑的缓执行(或称犹豫执行),而在英美法系国家中,缓刑还包括自由刑的缓宣告(或称犹豫宣告)。我国现行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
缓刑考验制度比较研究          2007/12/12
一、导言   缓刑,也称自由刑的缓期执行。它是指法官对犯罪人宣判一定的短期自由刑时,根据犯罪人的具体情况,同时宣告暂缓刑罚的执行,规定一定的考验时间和条件,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了规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就执行宣判的刑罚。在英美法系国家中,缓刑还包括自由刑的缓宣告,而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的缓刑仅指自由刑的缓执行。中外各国刑法都有关于缓刑的具体规定,缓刑是现代各国现行刑事惩罚制度的一个重...
军人犯罪的缓刑适用     缓刑  军人       2007/12/11
我国刑法学界把刑法总则第4章第5节第72条至第77条规定的“缓刑”称为“一般缓刑”,相对地,把刑法分则第10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第449条的规定称为“战时缓刑”。“战时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犯罪军人,“一般缓刑”的适用对象可以是包括军人在内的任何犯罪人。因此,在研究我国缓刑制度时,不应忽视军人犯罪的缓刑适用问题。本文旨在探讨军人犯罪的缓刑适用中的若干特殊问题。 一、军人犯罪一般缓刑的适用问题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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