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9 共查到“战犯”相关记录9条 . 查询时间(0.063 秒)
在国民政府审判日本战犯的过程中,对高职级战犯罪责的追究被置于尤为重要的地位。为此,国民政府审判先后援用国内法《陆海空军刑法》中的纵兵殃民罪与国际刑法中的指挥官责任原则。随着审判依据在两者之间的转变,检方的检证目标从积极责任变为消极责任,法庭审判的关键也从判断指挥官是否具有“犯意”变为“推定”指挥官是否对暴行“知情”。这一转变使适用法律与日军暴行的特性更加切合,降低了检证难度,优化了审判程序。此外,...
为纪念中国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2020年9月3日下午,《中国对日战犯审判档案集成》新书发布仪式暨座谈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总办公厅二楼举行。参加会议的校外嘉宾、学者有(依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程天权(中国人民大学原党委书记),龙锋(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整编处副处长),马振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长),汪朝光(中国社科院世界史所所长),汪澜(上海市作协副主席),王志强(伪满洲皇...
抚顺成立全国首个改造战犯历史研究会
抚顺 全国 改造战犯 历史研究会
2012/12/13
2012年12月10日,我国第一个专门研究教育改造战犯的学术团体——抚顺改造战犯历史研究会成立。大会通过了抚顺改造战犯历史研究会章程、成立了理事会,并选举出研究会负责人。
毛泽东:中共发言人关于和平条件必须包括惩办日本战犯和国民党战犯的声明
毛泽东 国民党
2007/12/26
党的历史文献集和当代文献集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十八(1949.1—9)
毛泽东:中共发言人关于和平条件必须包括惩办日本战犯和国民党战犯的声明
(一九四九年二月五日)
(见《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上月二十八日中国共产党发言人关于和平谈判问题的声明...
中央关于没收战犯财产问题的指示
战犯 财产 没收
2007/12/6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十八(1949.1—9)
中央关于没收战犯财产问题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天津市委并告总前委,北平市委,华北局: 子马电悉。战犯财产原则上是应该没收的,但我们现在所宣布的四十三名战犯名单,是以新华社报导权威人士的谈话的形式出现的,并不具备法律的效力,并不能据以没收财产,同时,也不必急于实行...
在20世纪即将结束之际,国际社会在东京举行了旨在追究日本在二战中推行军事性奴隶制度的审判。东京女性国际战犯法庭最终判定,昭和天皇和日本政府在制定、实施“慰安妇”制度、纵容日军凌辱和残害各国妇女方面犯有战争罪和反人道罪;这是国际社会第一次判决裕仁有罪,法庭为受害者讨回了正义,并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国民党卖国政府将日本侵华战犯遣回日本的声明
中国共产党 国民党
2007/8/4
党的历史文献集和当代文献集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十八(1949.1—9)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国民党卖国政府将日本侵华战犯遣回日本的声明
(一九四九年二月四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今日就南京国民党卖国政府释放日本侵华战犯冈村宁次返回日本,并遵循美国...
如果日本人自己审判二战战犯
日本人 二战战犯
2006/9/6
二战结束后,日本人对于战争的悲惨有着刻骨铭心的感受和深深的憎恶,如果由日本人自己审判日本战犯,很可能比国际法庭追究的战犯数量更多,更严厉。越是中日关系出现波折,越需要“寄希望于日本人民”。日本的问题是日本人自己引起的,日本问题只有日本人自己才能解决,归根结底还得要取决于日本确立什么样的思维观念与行为方式。